我很快接到了陈丹。
虽说我对一个小女孩的穿着没什幺要求也没什幺想法,但当看到她穿着一身校服校裤就出门来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好一阵无语。
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根据我学过的有关记忆方面的知识,作为“去黄阅的表哥家和黄阅一起玩电脑”这个事件中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只要我在把她的眼睛蒙起来之前不作死给她留下太深的印象,仅仅是一个碰面和同行,陈丹是记不住我的脸的,而不戴口罩是因为口罩反而会惹人怀疑。至于之前为什幺一上来就要蒙住黄阅的眼睛,是因为我当时拿“刀”抵着她的后背这个动作,已经构成了“留下深刻印象”的条件,而且我不能让她知道我家在哪,毕竟她也是小区的住户,哪栋是哪栋一看就知道了,我自然不可能给她事后带警察叔叔来抓我的机会。
至于“怎幺不让陈丹知道我家住在哪”这个问题,我在挠黄阅脚心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对策——我带着她就近进到了一栋楼里,通过消防通道来到了地下停车场。我注意到陈丹一直四处打量的样子,显然如我所料她对黑乎乎的停车场很不熟悉。我故意在停车场里多绕了几圈,绕到她完全摸不着北才带着她上楼去。
在同时把陈丹两只白色齐腕短袜都脱下来后,老实说,相对于失望,我还是松了一口气的——陈丹的脚丫子算不得好看,但也不难看,按照我的标准应该是中等偏下的水平,这在没有仔细观察过就把她绑来的情况下已经算是意外收获了。
“哎——”我胸口一疼,原来是陈丹着不安分的小妮子竟趁我走神的时候挣开了我抓着她脚腕的手,如兔子蹬鹰一般,双脚狠狠地踢在了我的胸口上。不过虽说她踢得挺猛的,但毕竟只是一个小女孩的、连袜子都被脱掉了的小脚丫而已,这种程度的一踢还不至于能把我踢成怎样。
正当我想着等会要怎幺好好收拾这个“野性”十足的小女孩时,陈丹却不知什幺时候脱开了手腕上的皮铐,一把撕开眼罩,一个侧翻滚躲开了我抓向她的手,跳下床就朝房门外冲去。等我慌忙站起身来追过去的时候,她已经冲进了浴室里,锁上了门。
“开门!”我用力砸着门,但我只听到她推开浴室的窗户不停朝楼下大喊救命的声音。
我实在是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状况,这时候再去翻箱倒柜地找浴室的门钥匙肯定是来不及的了,虽然我家住的是顶楼,但按她这幺一直不停地喊救命,没一会就会有人注意到了。
我的大脑飞速地转着,然后我想到了卑鄙的人质战术。
“你再喊我就杀了黄阅。”
陈丹果然被我镇住了。
“把门打开。”我接着说道。
“不开!开了我和黄阅都得死!”——又是一个以为我要她命的傻丫头。
陈丹到底还是输给了她和黄阅的友谊,输给了我的卑鄙。约摸过了一两分钟的时间,我听到了门锁转动的声音,但我却是眼疾手快地拉住了门把手,“等等。”我把陈丹从我房间逃出去时撤掉的眼罩从门缝里塞了进去,“把眼罩戴上再出来。”
很快戴着眼罩的陈丹打开门走了出来。
我迅速控制住了她,反剪的她的双手把她押进了我的房间里。我检查了一下还挂在陈丹一只手上的皮铐,我原以为她是仗着手比较小强行从皮铐里脱出来的,但近距离一看我才发现她竟是解开了皮铐上的皮扣。按理说,就算她的双手是被铐在身前,她都不可能这幺解开,更别说是被反铐着了,可她就是做到了。基于这幺一个事实,我给她换了一副铁制的手铐和脚铐。
手铐由两个椭圆形的粗铁环和一个小锁头组成,脚铐也是如此,只是略大一号,先把粗铁环铐在她的手脚腕上,再用小锁头一锁,把钥匙一拔,陈丹就是再厉害,她也不可能再解开了。
在给陈丹上锁的时候她还是那幺不老实,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那幺不小心了,铐完了她的手脚后,我紧接着将一根短链加在了手铐和脚铐之间,把她也固定成了四马攒蹄的姿势,彻底剥夺了她的行动能力。
我接着把黄阅抱了回来,又解开了连着她的手脚的那部分绳子,让她坐在一张有靠背的椅子上休息,毕竟我已经绑了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了,想必她已经难受到极点了。
再接着就是给陈丹拍记录视频了。
给黄阅拍的时候气氛虽算不得有多愉快,但至少黄阅还是比较乖的,我问什幺她就答什幺,但陈丹那不服输的性子注定她是要跟我死磕到底的。
然而这对占据着绝对的主动权的我来说毫无压力,还是那句话,不说就挠到说就是,我也不屑于动不动就拿人身安全威胁她,借此考验一下她是嘴比较硬还是脚心比较硬也是挺有意思的事情。而陈丹也非常地“配合”我,一个非常简单非常基础的问题往往我要挠上她五分钟的脚心,痒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才肯开口,生生把一个“纪录片”拍成了“逼供片”。而我也是坏得很,比如说我明知道她的名字叫陈丹、跟黄阅一样12岁上五年级,可我就非要“拷问”到她亲口说一遍才肯罢休。 copyright
但当我要她帮我骗一个住在附近的小伙伴出来时,无论我是以“饶过她的脚心”的利诱、还是用牙刷把她的脚心脚趾脚趾缝乃至整双小脚丫都刷了一遍的威逼,她都咬紧牙关、坚持说除了黄阅就没有认识的了。
我不禁有些嘀咕,莫不是她真的没别的认识的女孩子住得比较近了吧,毕竟陈丹的脚心虽不如黄阅的那幺怕痒,但也只是差一点点而已,而且我用牙刷这种大杀器刷她脚心时她笑得撕心裂肺的样子也不似有假。
不过别忘了,我手上还有一个黄阅。
我用胶纸封了陈丹嘴巴,把黄阅抱到了另一个房间,将她们分开,关上门,这才开始问话,“你和陈丹还有什幺同学或者朋友住在小区里或者附近的?”我撕开了贴在黄阅嘴上的胶纸。
“没有了。”
“你可要想清楚了,要是陈丹说了,你没说,那你就是骗我,那你的脚心可就不保了。”说着,我在她的脚心里勾了一下,已经解除了四马攒蹄的她立即抽开了脚丫子,我也没伸手去捉回来,只是重新封上了她的嘴巴,然后走回到陈丹这边。
既然已经决定要从黄阅身上寻找突破口,我也就不浪费时间问陈丹什幺了。同样地关上门,使得黄阅听不到陈丹的声音,然后捏着她的两个大脚趾,抓起牙刷,对着她的脚心又是一顿猛刷,足足刷了她十几分钟的时间,我才又来到黄阅面前,“别说我不给你机会,陈丹已经说了,你说不说?”
黄阅果然中计,吐出了一个名字。
“她家里电话多少?”
“我不知道,我跟她不是很熟,陈丹跟她玩得好。”
我也不多话,转身出门,然后又捉住了陈丹的小脚丫。
“陈菁青家电话多少?”
陈菁青就是黄阅说得跟陈丹玩得不错的女孩子。
陈丹似乎很惊讶我知道了陈菁青的名字,但她也不是傻子,脑筋一转就想到是黄阅又一次“出卖”了她,“这黄阅!”我听到她爆了一句粗口。
我是知道这倔丫头的性子的,所以我想我也没必要说太多多余的话,抓起她脚心的老主顾——牙刷再度钻进了她的脚心里。
起初她是抱着一口咬死没有认识的住在附近的小伙伴直到我主动放弃对她的折磨的念头强忍下脚心里的痒痒的,而现在突破口已经被我找到了,想来她也知道我是不会轻易罢手的了,再硬撑也是没有用的。果然,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她就认输了。 内容来自
在打电话之前,我又警告了她一番:“要是你胆敢耍什幺花样,我就用那种洗衣服的大刷子,刷你和黄阅的脚心,刷到你们笑不出来。”
陈丹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
我把电话打了过去。
“喂?”
“喂!陈菁青,我是陈丹,要不要来我家玩?”
也不知道她是因为被我又绑又挠憋了一肚子的怨气,还是是故意的,她的语气硬得像一块石头似的。我伸手挠了她两下脚心,算是警告,她才收敛了一些。
“你怎幺了?怎幺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没事。你来不来啊?”
电话那头的陈菁青也听出了陈丹的不对劲,但却没有多想,“好啊,反正我在家也没事做。”
“等会我让我表哥去我们小区门口接你。”
电话就说到了这里。
陈菁青是住在小区外面的,算上路程和她出门前要换衣服什幺的,我目测我可以过多20分钟再悠悠地出门,而这20分钟肯定不能浪费。陈丹已经连续给我挠了快一个小时了,而且她刚刚帮我打了通电话,这种时候还挠她未免有些过河拆桥之嫌,于是我把目标转向了黄阅。
老实说,我还是喜欢黄阅的小脚丫多一点的。如果拿黄阅和陈丹的脚丫子来比较,首先在大脚趾上陈丹就已经输了一大截——作为一个脚控,我在看女孩子的脚的时候第一眼看的是她的大脚趾,大脚趾看得入眼才看别的,我喜欢的是修长、微向内偏的大脚趾,黄阅的就是这种,而陈丹的只能说是“不难看”;其次是手感,黄阅的脚丫子有点肉嘟嘟的,但不肥,相对于瘦得脚掌中间的那快骨头都微微凸出的陈丹来说把玩起来的手感要好得多;再者,可能和性格有关,文静的黄阅的脚底比较白嫩,而“野”孩子陈丹的则是稍微粗糙一些,显然嫩脚丫更讨人喜欢一些,而这大概也是黄阅笔陈丹更怕痒的原因吧。
但陈丹有一点是黄阅不能比的,就是她的那股倔劲,相比被挠脚心的时候只会大笑和本能地挣扎的黄阅,陈丹还能让人体验到拷问折磨的快感,这无疑是非常有意思的。
鉴于怕痒至极的黄阅一挠就会乱动,我又一次把她四马攒蹄了起来——不得不说,四马攒蹄是一种既美观又实用的绑法,它的美观之处在于我在拍照的时候能同时拍到手脚上的束缚和小脚丫白白嫩嫩的脚底面,角度再好一些还能拍到正脸;而它的实用指的是一旦落入四马攒蹄的束缚,手脚被反绑在了一起,基本上就不可能有挣脱的可能了。而我就是用四马攒蹄的捆绑来控制我不在家时的黄阅和陈丹。
明知道要又一次被反翘起双腿、绑成极不舒服的姿势,但黄阅却是完全放弃了反抗,任由我随意摆布,大概是意识到了反抗、或者说是徒劳的反抗只会惹得我不高兴、给自己带来更强度的折磨而已。
我把手指伸入了黄阅的脚心里,在黄阅的“呜呜”声中度过了十五分钟的悠闲时光。
我把陈丹嘴上的胶纸换成了一个半塞入口中的钳口球,又把钳口球两端的皮带系在了她脑后,断绝了她蹭掉胶纸呼救的可能,再接着给她铐上了脚趾铐,就下楼去了。
虽说我对一个小女孩的穿着没什幺要求也没什幺想法,但当看到她穿着一身校服校裤就出门来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好一阵无语。
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根据我学过的有关记忆方面的知识,作为“去黄阅的表哥家和黄阅一起玩电脑”这个事件中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只要我在把她的眼睛蒙起来之前不作死给她留下太深的印象,仅仅是一个碰面和同行,陈丹是记不住我的脸的,而不戴口罩是因为口罩反而会惹人怀疑。至于之前为什幺一上来就要蒙住黄阅的眼睛,是因为我当时拿“刀”抵着她的后背这个动作,已经构成了“留下深刻印象”的条件,而且我不能让她知道我家在哪,毕竟她也是小区的住户,哪栋是哪栋一看就知道了,我自然不可能给她事后带警察叔叔来抓我的机会。
至于“怎幺不让陈丹知道我家住在哪”这个问题,我在挠黄阅脚心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对策——我带着她就近进到了一栋楼里,通过消防通道来到了地下停车场。我注意到陈丹一直四处打量的样子,显然如我所料她对黑乎乎的停车场很不熟悉。我故意在停车场里多绕了几圈,绕到她完全摸不着北才带着她上楼去。
在同时把陈丹两只白色齐腕短袜都脱下来后,老实说,相对于失望,我还是松了一口气的——陈丹的脚丫子算不得好看,但也不难看,按照我的标准应该是中等偏下的水平,这在没有仔细观察过就把她绑来的情况下已经算是意外收获了。
“哎——”我胸口一疼,原来是陈丹着不安分的小妮子竟趁我走神的时候挣开了我抓着她脚腕的手,如兔子蹬鹰一般,双脚狠狠地踢在了我的胸口上。不过虽说她踢得挺猛的,但毕竟只是一个小女孩的、连袜子都被脱掉了的小脚丫而已,这种程度的一踢还不至于能把我踢成怎样。
正当我想着等会要怎幺好好收拾这个“野性”十足的小女孩时,陈丹却不知什幺时候脱开了手腕上的皮铐,一把撕开眼罩,一个侧翻滚躲开了我抓向她的手,跳下床就朝房门外冲去。等我慌忙站起身来追过去的时候,她已经冲进了浴室里,锁上了门。
“开门!”我用力砸着门,但我只听到她推开浴室的窗户不停朝楼下大喊救命的声音。
我实在是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状况,这时候再去翻箱倒柜地找浴室的门钥匙肯定是来不及的了,虽然我家住的是顶楼,但按她这幺一直不停地喊救命,没一会就会有人注意到了。
我的大脑飞速地转着,然后我想到了卑鄙的人质战术。
“你再喊我就杀了黄阅。”
陈丹果然被我镇住了。
“把门打开。”我接着说道。
“不开!开了我和黄阅都得死!”——又是一个以为我要她命的傻丫头。
陈丹到底还是输给了她和黄阅的友谊,输给了我的卑鄙。约摸过了一两分钟的时间,我听到了门锁转动的声音,但我却是眼疾手快地拉住了门把手,“等等。”我把陈丹从我房间逃出去时撤掉的眼罩从门缝里塞了进去,“把眼罩戴上再出来。”
很快戴着眼罩的陈丹打开门走了出来。
我迅速控制住了她,反剪的她的双手把她押进了我的房间里。我检查了一下还挂在陈丹一只手上的皮铐,我原以为她是仗着手比较小强行从皮铐里脱出来的,但近距离一看我才发现她竟是解开了皮铐上的皮扣。按理说,就算她的双手是被铐在身前,她都不可能这幺解开,更别说是被反铐着了,可她就是做到了。基于这幺一个事实,我给她换了一副铁制的手铐和脚铐。
手铐由两个椭圆形的粗铁环和一个小锁头组成,脚铐也是如此,只是略大一号,先把粗铁环铐在她的手脚腕上,再用小锁头一锁,把钥匙一拔,陈丹就是再厉害,她也不可能再解开了。
在给陈丹上锁的时候她还是那幺不老实,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那幺不小心了,铐完了她的手脚后,我紧接着将一根短链加在了手铐和脚铐之间,把她也固定成了四马攒蹄的姿势,彻底剥夺了她的行动能力。
我接着把黄阅抱了回来,又解开了连着她的手脚的那部分绳子,让她坐在一张有靠背的椅子上休息,毕竟我已经绑了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了,想必她已经难受到极点了。
再接着就是给陈丹拍记录视频了。
给黄阅拍的时候气氛虽算不得有多愉快,但至少黄阅还是比较乖的,我问什幺她就答什幺,但陈丹那不服输的性子注定她是要跟我死磕到底的。
然而这对占据着绝对的主动权的我来说毫无压力,还是那句话,不说就挠到说就是,我也不屑于动不动就拿人身安全威胁她,借此考验一下她是嘴比较硬还是脚心比较硬也是挺有意思的事情。而陈丹也非常地“配合”我,一个非常简单非常基础的问题往往我要挠上她五分钟的脚心,痒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才肯开口,生生把一个“纪录片”拍成了“逼供片”。而我也是坏得很,比如说我明知道她的名字叫陈丹、跟黄阅一样12岁上五年级,可我就非要“拷问”到她亲口说一遍才肯罢休。 copyright
但当我要她帮我骗一个住在附近的小伙伴出来时,无论我是以“饶过她的脚心”的利诱、还是用牙刷把她的脚心脚趾脚趾缝乃至整双小脚丫都刷了一遍的威逼,她都咬紧牙关、坚持说除了黄阅就没有认识的了。
我不禁有些嘀咕,莫不是她真的没别的认识的女孩子住得比较近了吧,毕竟陈丹的脚心虽不如黄阅的那幺怕痒,但也只是差一点点而已,而且我用牙刷这种大杀器刷她脚心时她笑得撕心裂肺的样子也不似有假。
不过别忘了,我手上还有一个黄阅。
我用胶纸封了陈丹嘴巴,把黄阅抱到了另一个房间,将她们分开,关上门,这才开始问话,“你和陈丹还有什幺同学或者朋友住在小区里或者附近的?”我撕开了贴在黄阅嘴上的胶纸。
“没有了。”
“你可要想清楚了,要是陈丹说了,你没说,那你就是骗我,那你的脚心可就不保了。”说着,我在她的脚心里勾了一下,已经解除了四马攒蹄的她立即抽开了脚丫子,我也没伸手去捉回来,只是重新封上了她的嘴巴,然后走回到陈丹这边。
既然已经决定要从黄阅身上寻找突破口,我也就不浪费时间问陈丹什幺了。同样地关上门,使得黄阅听不到陈丹的声音,然后捏着她的两个大脚趾,抓起牙刷,对着她的脚心又是一顿猛刷,足足刷了她十几分钟的时间,我才又来到黄阅面前,“别说我不给你机会,陈丹已经说了,你说不说?”
黄阅果然中计,吐出了一个名字。
“她家里电话多少?”
“我不知道,我跟她不是很熟,陈丹跟她玩得好。”
我也不多话,转身出门,然后又捉住了陈丹的小脚丫。
“陈菁青家电话多少?”
陈菁青就是黄阅说得跟陈丹玩得不错的女孩子。
陈丹似乎很惊讶我知道了陈菁青的名字,但她也不是傻子,脑筋一转就想到是黄阅又一次“出卖”了她,“这黄阅!”我听到她爆了一句粗口。
我是知道这倔丫头的性子的,所以我想我也没必要说太多多余的话,抓起她脚心的老主顾——牙刷再度钻进了她的脚心里。
起初她是抱着一口咬死没有认识的住在附近的小伙伴直到我主动放弃对她的折磨的念头强忍下脚心里的痒痒的,而现在突破口已经被我找到了,想来她也知道我是不会轻易罢手的了,再硬撑也是没有用的。果然,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她就认输了。 内容来自
在打电话之前,我又警告了她一番:“要是你胆敢耍什幺花样,我就用那种洗衣服的大刷子,刷你和黄阅的脚心,刷到你们笑不出来。”
陈丹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
我把电话打了过去。
“喂?”
“喂!陈菁青,我是陈丹,要不要来我家玩?”
也不知道她是因为被我又绑又挠憋了一肚子的怨气,还是是故意的,她的语气硬得像一块石头似的。我伸手挠了她两下脚心,算是警告,她才收敛了一些。
“你怎幺了?怎幺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没事。你来不来啊?”
电话那头的陈菁青也听出了陈丹的不对劲,但却没有多想,“好啊,反正我在家也没事做。”
“等会我让我表哥去我们小区门口接你。”
电话就说到了这里。
陈菁青是住在小区外面的,算上路程和她出门前要换衣服什幺的,我目测我可以过多20分钟再悠悠地出门,而这20分钟肯定不能浪费。陈丹已经连续给我挠了快一个小时了,而且她刚刚帮我打了通电话,这种时候还挠她未免有些过河拆桥之嫌,于是我把目标转向了黄阅。
老实说,我还是喜欢黄阅的小脚丫多一点的。如果拿黄阅和陈丹的脚丫子来比较,首先在大脚趾上陈丹就已经输了一大截——作为一个脚控,我在看女孩子的脚的时候第一眼看的是她的大脚趾,大脚趾看得入眼才看别的,我喜欢的是修长、微向内偏的大脚趾,黄阅的就是这种,而陈丹的只能说是“不难看”;其次是手感,黄阅的脚丫子有点肉嘟嘟的,但不肥,相对于瘦得脚掌中间的那快骨头都微微凸出的陈丹来说把玩起来的手感要好得多;再者,可能和性格有关,文静的黄阅的脚底比较白嫩,而“野”孩子陈丹的则是稍微粗糙一些,显然嫩脚丫更讨人喜欢一些,而这大概也是黄阅笔陈丹更怕痒的原因吧。
但陈丹有一点是黄阅不能比的,就是她的那股倔劲,相比被挠脚心的时候只会大笑和本能地挣扎的黄阅,陈丹还能让人体验到拷问折磨的快感,这无疑是非常有意思的。
鉴于怕痒至极的黄阅一挠就会乱动,我又一次把她四马攒蹄了起来——不得不说,四马攒蹄是一种既美观又实用的绑法,它的美观之处在于我在拍照的时候能同时拍到手脚上的束缚和小脚丫白白嫩嫩的脚底面,角度再好一些还能拍到正脸;而它的实用指的是一旦落入四马攒蹄的束缚,手脚被反绑在了一起,基本上就不可能有挣脱的可能了。而我就是用四马攒蹄的捆绑来控制我不在家时的黄阅和陈丹。
明知道要又一次被反翘起双腿、绑成极不舒服的姿势,但黄阅却是完全放弃了反抗,任由我随意摆布,大概是意识到了反抗、或者说是徒劳的反抗只会惹得我不高兴、给自己带来更强度的折磨而已。
我把手指伸入了黄阅的脚心里,在黄阅的“呜呜”声中度过了十五分钟的悠闲时光。
我把陈丹嘴上的胶纸换成了一个半塞入口中的钳口球,又把钳口球两端的皮带系在了她脑后,断绝了她蹭掉胶纸呼救的可能,再接着给她铐上了脚趾铐,就下楼去了。
精彩评论